上个月18号,一男子盗割十几米电缆和一些电力小零件,卖废品换来了860余元。而他的这一行为,造成柳口路上48个信号灯所有失灵,电力部分用了三天时间维修电力设施,破费上万元才恢复供电。
黄昏,公安西青分局巡警支队二大队一分队民警吴杰正在路面巡逻,发明一个头戴玄色头盔,面部戴着口罩,衣着怪异的男子骑着电动车行动十分可疑。发明该男子在柳口路东侧的一个变电箱后面偷偷摸摸待了良久,吴杰连忙通知支援警力赶来现场,并将变电箱后面“捣鼓”的男子抓个正着,在他的车上和身上发明了撬棍、老虎钳等大宗工具。民警嫌疑这名男子是想要偷窃变电箱里的电缆。随后,民警将其移交至杨柳青镇东派出所。
这名可疑男子被带回派出所后,不肯自动交接。民警突然回忆起8月18日辖区内爆发的一起偷窃变电箱电缆案件。其时监控中有一名可疑男子和眼前这名男子的外貌特征极其相似!民警通过对案发明场举行痕迹比对,发明18日变电箱上的盗撬痕迹,与刚刚从嫌疑人身上搜到的工具基内情符,巨细尺寸和工具种类也都一样。
最终,男子如实供述了偷窃变电箱内电缆的犯法事实。据相识,嫌疑人白某2003年到天津,一直没有稳固事情,靠打零工赚钱,生涯经常没有包管。半年前,白某跟朋侪到杨柳青效劳,途经柳口路周围时发明变电箱较量多,并且周围人迹较少,便打起了歪主意。近一段时间,白某“手头很紧”,再加上之前干一些电工的活,手里也有工具,便趁着夜色来到了西青。8月18日,白某偷窃了十几米的电缆,以及11块铜排等变电箱里较量要害的部件,后他将偷窃所得变卖获得赃款860余元铺张一空。白某偷窃电缆的行为,直接造成柳口路上48个信号灯所有失灵。由于波及信号灯数目多,电力部分用了三天时间维修电力设施,破费上万元。
现在,犯法嫌疑人白某因涉嫌破损电力设施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。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。
太阳GG电缆提醒列位,凭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损电力、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装备,危害公共清静,尚未造成严重效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损坏的电力设施有可能造成起火、泄电等重大清静事故,效果将不堪设想,以是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还划定破损交通工具、交通设施、电力装备、燃气装备、易燃易爆装备,造成严重效果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,以是在此太阳GG电缆劝告那些对公共设施打歪主意的人们照旧循分守己,知法犯法最后一定逃不过法网的,而作为有责任感的优异公民,我们要起劲提供线索或举报,杜绝此类事务爆发。